随着双碳目标持续推进与智慧城市建设深化,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国家住建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多部门出台系列细化管理规则,各地也同步落地配套实施细则,形成了全国层面最新的智能城市能源管理办法体系,核心指向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多能系统融合与用户侧普惠性激励。
从国家框架来看,最新出台的《智慧城市能源系统融合建设管理细则》明确了强制性建设要求:所有新建智慧城市试点片区、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必须将能源管理系统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重点覆盖三大核心场景:一是公共建筑与居民住宅,要求新建公共建筑100%配备能耗实时监测终端,新建商品住宅需预装智能用电、智能供热计量装置,逐步实现能耗数据自动上传与动态分析;二是交通领域,要求城市公共充电桩、换电站全部接入市级能源管理平台,2025年支持车网互动(V2G)功能的充电桩占比不得低于30%;三是产业园区,要求省级以上园区必须搭建园区级能源管理平台,2025年前完成高耗能设备智能化改造,实现能耗动态调控。
本次最新管理办法有三大突破性创新:首先是源网荷储一体化绑定要求,明确新建智慧城市片区的配套储能容量不得低于区域最高用电负荷的10%,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可安装面积的80%,配套能源管理平台需具备虚拟电厂接入能力,可直接参与电网错峰调峰;其次是跨领域数据互通要求,首次明确城市能源管理平台需与城市大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打通,电力、燃气、供热、供水的能耗数据在脱敏后可向合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放,为居民、企业提供个性化节能方案;第三是阶梯化奖惩机制,对主动参与需求响应、能耗水平低于基准值的居民,可给予电费减免、碳积分兑换公共服务权益等奖励,对高耗能企业超出能耗基准的部分执行阶梯加价,节能成效突出的企业可优先获得能耗指标、碳排放配额奖励。
目前多地已出台适配本地的落地细则:上海2024年4月发布的《上海市智能城市能源管理实施办法》要求,2025年前全市所有市级公共建筑、三甲医院、重点高校全部接入市级能源管理平台,每年开展两次能耗审计,能耗超标的公共机构将被核减下一年度运营经费;深圳同期发布的细则提出,居民自愿接入智能用电调控系统的,在用电高峰时段主动降低负荷可获得每千瓦时0.8元的补贴,每年最高可领取300元用电补贴。
此外最新办法也明确了严格的监管要求:每年对各地级市的智能能源管理成效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与地方新增能耗指标、智慧城市试点资格直接挂钩;针对能源数据安全问题,要求所有能耗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必须符合国家数据安全规范,严禁泄露用户个人能耗信息。下一步管理办法还将逐步纳入氢能、分布式储能等新型能源品类的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智能城市多能融合管理体系。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