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目标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社会建设领域的核心落点,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标志着我国社会治理从传统“管控型”向现代“服务型”“协同型”的根本性转向,核心是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现代社会运行格局。
社会治理目标现代化的第一层内涵是价值目标的现代化,彻底扭转“重管理轻服务”“重秩序轻活力”的传统导向,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尺。不同于传统社会治理将“不出事”作为核心追求,现代化的社会治理目标更强调主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从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的民生项目,到“接诉即办”“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改革,本质都是将治理的出发点落到群众真实需求上,让治理成效可感知、可检验、可评价,真正实现“治理为了人民”的价值底色。
第二层内涵是效能目标的现代化,推动治理向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升级。随着社会结构日趋复杂、利益诉求更加多元,传统粗放式、一刀切的治理模式早已难以适配发展需求。现代化的社会治理目标要求精准识别不同群体的差异化诉求:针对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建立精准关爱台账,依托网格化管理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社区平台实现公共服务精准推送,同时着力破解“数字鸿沟”问题,避免智能化治理给老年群体、流动人口带来不便,在治理效率和人文温度之间找到最优平衡。
第三层内涵是运行目标的现代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共同体。传统社会治理以政府为单一主体,往往存在“管不过来、管不好”的治理盲区。现代化的社会治理目标强调打破主体壁垒,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居民群众等多元力量共同参与治理:社区业主委员会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决策,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养老、环境治理等公共服务供给,普通群众通过议事会、听证会等渠道表达诉求、参与监督,真正实现“人民的事人民商量着办”,让社会治理既有政府的力度,也有社会的温度和群众的参与度。
推进社会治理目标现代化落地,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既要持续为基层放权赋能,精简不必要的考核台账、行政任务,让基层治理者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下沉一线、服务群众,筑牢治理的末梢根基;也要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将社会治理全流程纳入法治框架,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协调利益,保障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守住公平正义的治理底线。
社会治理目标现代化不是一个静态的终点,而是伴随社会发展不断迭代升级的动态过程。它始终围绕“人”这个核心,最终要实现的是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平等享受到发展红利,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稳步推进筑牢最坚实的社会支撑。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