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模式的演进始终与特定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结构特征和公共需求变化高度适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社会治理模式先后经历了三次清晰的迭代,走出了一条兼具中国特色与时代特征的治理变革之路。
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管控型治理模式。这一阶段的治理以政府为唯一主体,依托单位制、街居制形成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体系,单位承担了职工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纠纷调解等几乎全部社会功能,街居组织作为补充覆盖无单位归属的社会群体。这种模式在资源匮乏、社会结构高度同质化的背景下,展现出极强的资源动员能力和秩序维护能力,为建国初期快速稳定社会秩序、集中力量推进工业化提供了制度支撑,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社会自主性,公共服务供给同质化严重,难以匹配个体的差异化需求。
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后至十八大前的管理型治理模式。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大幅提升,单位制逐步解体,大量“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传统管控模式的适配性持续下降。这一阶段的治理仍以政府为主导,但开始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同时逐步培育社会组织承担部分公共事务职能,网格化管理、一站式服务等治理工具陆续出现。相比管控型模式,管理型治理的灵活性明显提升,有效适配了经济转轨期的社会运行需求,但仍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偏向,社会力量更多作为治理的执行者而非参与者,政府越位、缺位的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领域的矛盾化解滞后于群众需求。
第三阶段是十八大以来的协同共治型治理模式。随着社会利益格局进一步多元化,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我国正式将社会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框架,明确提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一模式的核心特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治理主体从单中心转向多中心,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居民等多元主体平等参与公共事务,社区议事会、业主协商平台等机制让普通群众直接参与小区改造、物业监管等身边事的决策;治理导向从“秩序优先”转向“需求优先”,“接诉即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机制将群众诉求作为治理的出发点;治理工具从行政化转向数字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实现了政务服务“指尖办”“跨省通办”,也让风险预警、矛盾化解的端口不断前移,治理的精准度和效率大幅提升。
回溯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脉络,经济社会结构变革是根本动力,治理理念从“以管为本”到“以人民为中心”的迭代是核心支撑,数字技术的普及是重要助力。未来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化发展和风险社会的挑战增多,社会治理模式还将进一步向韧性化、精细化方向演进,最终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目标。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