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效果差


社会治理是维系社会秩序、回应群众需求、筑牢基层稳定根基的核心抓手,然而当前部分区域、部分领域的社会治理实效与群众期待仍存在不小差距,治理效果差的问题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公共部门的公信力,值得深刻反思与纠偏。

治理理念的偏差是效果不佳的首要诱因。部分地区的治理逻辑仍停留在“重管理、轻服务”的惯性中,把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作为核心目标,而非把解决群众实际诉求作为出发点,很容易陷入“一刀切”的治理误区:比如文明城市创建中一刀切取缔便民早餐点、流动摊贩,看似市容市貌达标,实则切断了部分群众的生计来源、也给居民日常消费带来不便;又如部分基层治理中为了降低风险,简单限制群众正常的户外活动、经营行为,最终换来的是表面的“秩序”,却是群众实打实的不满,治理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治理主体的单一性制约了治理效能释放。不少地方的社会治理仍依赖政府部门单打独斗,没有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居民群众等多元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小到小区的充电桩安装、公共空间使用,大到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周边商圈秩序维护,如果仅靠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推动,既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决策脱离实际,也会因为群众缺乏参与感而对治理举措不认可、不配合,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很多治理举措推行时阻力重重,最终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治理手段的适配性不足放大了治理短板。近年来各地都在推进数字化治理,但部分地区的智慧治理建设陷入了“形式主义”陷阱:一方面是部门之间数据壁垒未打通,群众办一件事要在多个部门的不同系统重复提交材料,“数字跑路”没有实现,反而多了“线上填表”的负担;另一方面是治理手段忽略了特殊群体需求,比如要求老年人在线上办理医保、养老资格认证,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反而办事更难,技术赋能没有成为便民的工具,反而成了办事阻碍,自然谈不上好的治理效果。

此外,考核问责机制的错位也加剧了治理效果差的问题。部分地区的治理考核只看纸面数据、台账完成度,不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导致基层工作人员把精力放在“补台账、造亮点”上,而非真正下沉解决群众问题;同时问责机制要么泛化要么缺位,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出现“干得多错的多”的逆向激励,也让不少基层干部缺乏主动优化治理效果的动力。

破解社会治理效果差的难题,核心是要回归“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本质。首先要转变治理理念,在制定政策、推行举措前充分调研民意,避免拍脑袋决策、一刀切管理,在秩序与民生之间找到平衡点;其次要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通过建立居民议事会、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服务、调动志愿者力量等方式,让群众从治理的“旁观者”变成“参与者”,提升治理举措的适配性和群众认可度;再次要优化治理手段,打通部门数据壁垒推进“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时,保留线下办事渠道、做好适老化改造,让技术真正服务于人;最后要完善考核问责机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治理成效的核心评价标准,建立精准的激励问责体系,鼓励基层干部主动作为、务实干事。

社会治理的成效好不好,最终要由群众说了算。只有真正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首位,让治理更有温度、更接地气,才能从根源上破解治理效果差的痛点,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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