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社会治理的形态演进始终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结构变迁、公共需求迭代高度适配,沿着从单一管控到多元协同的脉络逐步升级,总体可以划分为三个具有典型特征的发展阶段。
第一是传统管控型治理阶段,对应农业社会到工业化早期的漫长历史时期。这一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结构相对简单,治理的核心目标是维护统治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政府(或统治阶层)是唯一的治理主体,治理方式以自上而下的刚性管控为主。古代中国的保甲制、中世纪欧洲的教区管理制度都是这一阶段的典型代表,基层社会的自主性被极大压缩,公众几乎没有参与治理的渠道,治理的服务属性十分薄弱。
第二是现代管理型治理阶段,对应工业化中后期的发展阶段。随着工业革命推动生产力快速提升,人口向城市聚集,公共服务需求大幅增长,社会矛盾的形态也更加复杂,传统管控模式难以适配新的社会需求。这一阶段的治理核心从“维护统治”转向“公共管理”,政府依然是主导主体,但治理目标增加了公共服务供给、公共资源均衡分配的内容,科层制的规范化管理成为主要治理工具。二战后欧美国家福利体系的构建、我国改革开放前的单位制管理模式,都属于这一阶段的实践,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引入有限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但整体仍以政府单向输出为主。
第三是协同共治型治理阶段,对应后工业化与数字化时代的当前发展阶段。随着全球化、信息化的深入推进,社会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公共事务的复杂度显著提升,单靠政府的力量已经无法覆盖社会治理的所有场景。这一阶段的治理核心转向“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主体从政府单中心拓展为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公众个体共同参与的多元矩阵,治理方式从刚性管控转向刚柔并济,数字化技术、基层协商、公众自治等多元工具被广泛应用。我国近年来推广的“枫桥经验”新实践、社区议事会、智慧城市治理等探索,都是这一阶段的典型代表,治理的人本属性得到充分凸显,更加强调治理过程的公众参与和治理结果的惠民导向。
我国的社会治理演进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经历了从单位制下的一元管理,到改革开放后的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再到十八大后明确提出“社会治理”概念、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独特路径,既符合社会治理演进的普遍规律,也适配我国的基本国情与发展需求。从发展趋势来看,社会治理的阶段演进本质是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主动回应,未来随着数字技术的进一步普及、社会自治能力的持续提升,社会治理将朝着更精细化、更民主化、更高效化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长远目标。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