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并非完全对立的治理模式,而是国家调控社会事务的两种不同路径——前者以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共享为核心,后者以政府为主导,侧重刚性管控与秩序维护。当社会治理向社会管理“转化”,往往并非简单的模式倒退,而是特定社会情境下的适应性调整,背后隐含着复杂的现实逻辑与价值权衡。
从触发因素来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求是最直接的推手。在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危机场景中,社会运行面临失序风险,多元主体的协同沟通可能因效率滞后难以应对瞬息万变的局势。此时,政府以社会管理模式集中调配资源、下达指令,能够快速凝聚力量,筑牢秩序防线。比如新冠疫情初期部分地区实施的严格管控措施,正是通过管理模式的刚性特征,在短时间内遏制了疫情扩散,保障了公众生命安全。
其次,治理体系的发育不成熟也可能推动治理向管理转化。在一些基层地区,民间组织、社区自治力量尚未充分培育,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与能力不足,多元共治的基础薄弱。当治理实践陷入“主体缺位”“协同乏力”的困境时,政府不得不回归管理模式,以行政力量填补治理空白,确保社会事务的正常运转。这种转变本质上是对治理体系不完善的过渡性弥补,为后续培育治理主体、完善治理机制争取时间。
此外,特定时期的秩序优先目标也会促使治理模式向管理倾斜。当社会面临矛盾凸显、风险交织的阶段,稳定成为核心诉求。社会管理的强制性与权威性,能够更直接地化解冲突、规范行为,快速实现社会秩序的恢复与维护。但这种模式的局限性也不容忽视:长期依赖政府管控,可能压制社会活力,削弱公众的参与感与责任感,甚至阻碍治理体系的长效建设。
因此,社会治理向社会管理的发展,应被视为一种动态的策略调整,而非固化的模式选择。在应急场景下,管理模式的高效性是必要的,但危机过后,需及时回归治理轨道,通过培育民间组织、完善协商机制、提升公众参与能力,重塑多元共治的格局。同时,要在管理与治理之间建立弹性转换机制,根据社会运行的实际状态,灵活调配调控模式,既保障秩序稳定,又激发社会活力,实现刚性管控与柔性共治的平衡统一。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8)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