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存在的问题


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近年来被摆在各地工作的突出位置,但随着社会结构加速分化、利益诉求日趋多元,治理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少深层次问题,制约了治理质效的进一步释放。

首先是基层治理权责失衡,末端执行韧性不足。当前“属地管理”泛化的问题仍然突出,大量行政事务从上级部门下沉到街道、社区,但与之匹配的审批权限、执法资源、财政保障却未同步下放,形成“责任在基层、权力在部门、资源在上层”的错位格局。不少基层干部反映,小到小区违建整治、商户油烟治理,大到安全生产排查、应急事件处置,街道往往是第一责任主体,但却缺乏对应的行政执法权,只能反复协调职能部门,既拉长了处置周期,也容易引发群众不满。与此同时,部分地区考核问责机制不够科学,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的考核要求,加上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不到位,也使得不少基层干部抱着“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心态,不敢主动探索适配本地的治理创新,末端治理的主动性被严重消耗。

其次是多元主体协同不畅,治理合力尚未形成。当前社会治理仍然存在较为明显的“政府独挑大梁”的路径依赖,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群众等多元力量的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参与动力不足。一方面,不少基层社会组织存在发育不成熟、专业化能力不足的问题,在承接公共服务、协调邻里纠纷、帮扶特殊群体等领域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部分地区购买社会服务的机制不够透明,也限制了社会组织的参与空间;另一方面,群众的治理主体性尚未被充分激活,不少人仍然将社会治理视为“政府的事”,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意愿不强,甚至出现“政府干、群众看”的错位,部分小区业委会运作不规范、物业和居民矛盾频发的问题,本质上就是群众自治机制运转不畅的体现。此外,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行政壁垒”也长期存在,跨部门、跨区域的治理协同往往需要临时成立专班,常态化的协同机制尚未建立,重复作业、效率低下的问题较为突出。

再者是治理精细化程度不足,供需适配性有待提升。不少地区的治理措施仍然存在“重统一、轻差异”“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一刀切、简单化的治理思路时有显现。比如部分城市为了争创文明城市,直接全面取缔流动摊贩、禁止沿街商铺张贴促销海报,看似提升了市容整洁度,实则忽略了小商户的生存需求和群众的生活便利;还有部分地区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时,盲目要求所有事项“全程网办”,没有考虑到老年群体、残障群体的数字使用能力,反而给特殊群体办事增加了障碍。此外,针对新就业群体、流动人口等新兴群体的服务供给明显滞后,不少外卖骑手、快递员的劳动权益保障、公共服务享受等需求得不到及时响应,也反映出治理措施对社会结构变化的适配性不足。

最后是数字化治理存在误区,技术赋能反而容易异化为负担。近年来各地纷纷加大智慧治理平台的建设投入,但不少地方陷入“重建设、轻运营”“重技术、轻需求”的误区,部分智慧系统上线前没有充分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功能设计脱离实际需求,不仅没有提升效率,反而增加了基层的工作负担。有基层干部反映,不同条线的部门各自开发独立的上报系统,同样的人口数据、场所信息往往要在多个平台重复填报,智慧平台反而成了“数据包袱”。同时,部分地区过度依赖技术手段开展治理,比如用摄像头监控居民乱扔垃圾、用算法判定员工工作状态,忽略了人文关怀和伦理边界,甚至可能侵犯群众的个人隐私,引发公众的抵触情绪,反而消解了治理的公信力。

这些问题的出现,本质上是治理理念、制度设计、资源供给与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需求不匹配的产物,只有直面这些堵点、逐一破解矛盾,才能真正推动社会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目标。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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