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治理能力是数字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支撑,是治理主体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整合治理资源、优化治理流程、回应民生诉求、防范化解风险的综合能力,贯穿于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市场监管、应急处置等全场景治理环节,直接决定着数字时代治理的精度、效率与温度。
数字治理能力的核心内涵包含三个关键维度:其一,技术适配能力是基础。数字治理绝非前沿技术的盲目堆砌,而是要让技术贴合真实治理场景的需求。不少地方推出的智慧政务终端,不仅能实现社保查询、证件办理等高频服务“自助办”,还专门设置了大字版、语音引导模式,兼顾老年群体使用需求,正是技术适配能力的具象体现。其二,数据协同能力是核心。数字治理效能的提升,本质上就是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有序共享的过程。从“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政务数据跨部门互通,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全国绝大多数统筹地区,再到应急状态下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联动调度,数据协同程度越高,治理的运行成本就越低、响应速度就越快。其三,多元共治能力是延伸。数字治理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政府、市场、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大合唱”。如今不少城市的智慧网格平台,居民可以通过小程序随时上报小区违建、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后台第一时间转派责任部门处置,处置结果全程可追溯,真正实现了治理需求从“自上而下派送”到“自下而上收集”的转变。
当前我国数字治理能力建设仍存在不少短板:部分地区存在“重建设、轻运营”的倾向,花大价钱搭建的数字平台功能脱节、无人维护,沦为“政绩摆设”;部分场景存在“数字排斥”问题,过度推行线上办理导致老年人、残障群体等“数字弱势群体”办事受阻;数据安全防护不到位,公共数据泄露、个人信息滥用的风险仍然存在。
提升数字治理能力,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导向。首先要锚定民生需求布局技术应用,所有数字治理项目上线前都要开展充分的民意调研,优先推进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数字化改造,同时为特殊群体保留充足的线下服务通道,避免“数字异化”消解治理的温度。其次要加快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规则体系,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权责边界,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让数据真正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核心生产要素。最后要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完善数据安全分级分类保护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倒卖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的行为,为数字治理能力建设守住安全底线。
数字治理能力的高低,最终要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当数字技术真正嵌入治理的每一个环节,既能跑出服务的“加速度”,也能守住弱势群体的“便民线”,才能真正实现“科技向善”的治理目标,为推进治理现代化注入持久动力。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