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素养发展演化过程包括


数字素养的发展始终与数字技术的迭代、社会数字化进程深度绑定,其内涵从单一的工具操作能力,逐步拓展为覆盖信息处理、媒介互动、社会参与等多维度的综合素养,整体可划分为四个关键演化阶段:

第一阶段:计算机素养的萌芽(20世纪60-80年代)。这一时期数字技术以大型计算机和早期个人电脑为核心,尚未进入大众生活,数字素养的雏形是“计算机素养”——聚焦于对计算机硬件和基础软件的操作能力,比如掌握DOS系统命令、键盘输入、简单程序编写等。此时数字技术仍是小众专业工具,素养要求仅针对科研、办公等特定群体,核心目标是让使用者能熟练驾驭数字工具完成基础任务。

第二阶段:信息素养的拓展(20世纪90年代-21世纪初)。互联网的商业化普及打破了信息传播的壁垒,海量信息开始充斥网络空间,数字素养的核心从“工具使用”转向“信息处理”。1998年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ACRL)发布的信息素养标准,明确了信息检索、批判性评价、合法利用信息等核心能力,标志着数字素养开始强调对信息的辨别与整合能力——人们不仅要会用电脑,更要能在信息海洋中筛选出有价值的内容,避免被冗余、虚假信息误导。

第三阶段:媒体与数字素养的融合(21世纪初-2010年代)。移动互联网、社交媒体的兴起,让公众从被动的信息接收者转变为主动的内容生产者和传播者,数字素养与媒体素养开始深度融合。欧盟2013年推出的《数字素养框架》,将数字素养划分为信息与数据素养、沟通与协作素养、数字内容创作素养等8个维度,既要求人们具备辨别虚假新闻、解读媒介信息的批判能力,也强调创作数字内容、通过网络进行协作沟通的表达能力。这一阶段的数字素养,开始关注个体在数字媒介生态中的“双向互动”能力。

第四阶段:数字公民素养的深化(2010年代至今)。人工智能、大数据、元宇宙等新技术的普及,让数字空间与现实生活完全交织,数字素养上升为“数字公民素养”。除了传统的信息处理和媒介互动能力,隐私保护、网络伦理、算法素养、数字包容等成为核心议题:比如如何规避个人数据泄露、识别算法偏见、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同时还要关注弱势群体的数字接入公平性。此时数字素养已不再是个人能力问题,而是关乎数字社会治理、个体权益保障和社会公平的重要议题,其内涵向更广阔的社会维度延伸。

从计算机操作到数字公民责任,数字素养的演化轨迹清晰展现了技术进步对个体能力要求的不断升级——每一次技术变革都推动其内涵向外扩展,最终形成了覆盖工具使用、信息处理、社会参与的综合素养体系,而未来随着元宇宙、通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落地,数字素养还将继续迭代,不断适应数字社会的新需求。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8)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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