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素养并非一成不变的概念,而是伴随数字技术迭代、社会数字化进程加速持续演化的动态范畴。从早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到如今的智能应用与伦理认知,数字素养的内涵拓展映射着人类与数字世界关系的深刻变革。以下将从四个关键阶段梳理其发展演化路径:
### 第一阶段:计算机素养萌芽(20世纪中后期-90年代)
这一阶段是数字素养的“技能启蒙期”,核心源于个人计算机的商业化普及。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苹果、IBM等企业推出个人电脑,数字技术开始从专业实验室走向大众生活。此时的“数字素养”以计算机基础操作能力为核心,具体包括打字、办公软件使用、操作系统基本操作等,本质是解决“会不会用数字工具”的问题。
当时的教育与培训重点偏向工具技能普及,比如学校开设计算机入门课程、企业组织办公软件培训,目标是让人们掌握数字时代的“基础生存技能”。这一阶段的数字素养认知较为单一,将其等同于“使用计算机的能力”,尚未涉及信息处理、社会互动等更深层内涵。
### 第二阶段:信息素养拓展(20世纪90年代-21世纪初)
互联网的商业化落地推动数字素养进入“信息处理期”。1990年万维网诞生后,全球互联网用户规模爆发式增长,数字世界从“单机工具”转向“互联网络”,海量信息开始充斥网络空间。此时的数字素养核心从“工具操作”升级为“信息处理能力”,包括信息检索、评估、筛选与整合。
例如,美国图书馆协会在1998年提出的数字素养框架中,将“识别信息需求、高效获取信息、评估信息价值、合理利用信息”列为核心指标。这一阶段人们面临的核心挑战是“信息过载”,数字素养的目标是帮助个体在海量信息中甄别真伪、提取有效内容,避免陷入“信息焦虑”。
### 第三阶段:数字参与与创造(21世纪初-2020年前后)
移动互联网与社交媒体的普及,让数字素养进入“参与创造期”。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TikTok等社交平台的兴起,打破了数字世界的“技术壁垒”,人人都能成为数字内容的生产者与传播者。此时的数字素养内涵进一步丰富,除了信息处理,还包括数字内容创作、社交互动礼仪、数字身份管理与媒介素养。
这一阶段的典型特征是“从被动接受信息到主动创造内容”:普通人可以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作品、通过社交平台参与公共议题讨论、通过在线工具进行数字创作。同时,数字素养开始强调“数字责任”,比如遵守网络礼仪、保护知识产权、避免网络暴力,个体的数字行为开始与社会产生更直接的关联。
### 第四阶段:智能素养与伦理规范(2020年至今)
人工智能、大数据、元宇宙等新技术的爆发,推动数字素养进入“智慧伦理期”。ChatGPT等生成式AI的普及、数据安全问题频发、AI伦理争议增多,让数字素养的核心从“参与创造”升级为“智能应用与伦理认知”。
此时的数字素养不仅要求个体掌握AI工具使用、数据可视化等技能,更强调“数字理性”:比如识别AI生成内容的真伪、保护个人数据隐私、遵守人工智能伦理规范、警惕算法偏见等。例如,欧盟《人工智能法案》要求公民具备“AI素养”,能够区分AI决策与人类决策;我国也在中小学课程中加入AI基础知识与数字伦理教育,目标是让个体在智能时代既能高效利用技术,又能坚守数字世界的伦理底线。
从计算机操作到信息处理,再到参与创造与伦理规范,数字素养的演化始终与技术发展同频共振。未来随着元宇宙、脑机接口等新技术的成熟,数字素养还将融入更多“跨时空互动”“虚实边界认知”等新内涵,持续成为个体适应数字社会、参与数字建设的核心能力之一。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8)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