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模式是特定发展阶段下,治理主体为回应社会公共需求、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所形成的包含组织架构、运行逻辑、行动规则、实施手段在内的系统化运作范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在社会领域的具象化表达。
和传统“自上而下、政府单中心”的社会管理模式不同,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治理模式打破了政府作为唯一管理主体的边界,核心逻辑从“政府管、群众听”转向“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通常具备三个典型特征:一是主体多元化,除了各级政府部门之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普通公众都是治理的参与方,比如老旧小区改造中,住建部门、街道、业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协商改造方案,就是多元主体参与的典型体现;二是运行协同化,治理过程不再是单向的行政指令传导,而是通过民主协商、民意征集、听证议事等机制,让不同主体的诉求都能得到表达,最终形成兼顾多方利益的解决方案,避免决策脱离群众实际需求;三是手段复合化,除了必要的行政手段之外,更强调法律的兜底作用、道德的教化作用、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比如用“枫桥经验”的人民调解机制化解邻里矛盾,用“一网通办”平台让群众办事少跑腿,都是治理手段多样化的体现。
按照主导逻辑的不同,当前全球常见的社会治理模式可以分为几类:一是政府主导型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秩序维护、规则制定中承担核心责任,社会治理效率较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较好;二是多元共治型模式,强调政府、市场、社会各主体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我国当前推行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就属于这类模式的创新实践;三是基层自治型模式,多应用于熟人社会属性较强的县域、社区治理场景,依托乡贤、居民议事会等自治力量就地解决公共事务,治理成本低、群众认同感强。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支撑的精准化、智能化治理模式也逐渐成为各地探索的新方向。
我国的社会治理模式有着鲜明的本土特色,核心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已经推广数十年的“枫桥经验”,还是近年来各地推行的“接诉即办”“网格治理”等创新实践,本质上都是这套模式在不同场景下的落地,既发挥了党和政府的统筹协调优势,又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的参与积极性,有效平衡了治理效率和社会公平。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治理模式并非固定不变的模板,而是会随着社会结构变化、公共需求升级不断调整优化。当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新业态、新群体、新矛盾不断出现,社会治理模式也在持续创新完善,最终目标是打造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让全体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