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术]


社会治理术并非大众语境中略带贬义的“管控技巧”,而是一套兼顾秩序、活力与温度的社会运行调节体系,其内核始终围绕“如何实现更高质量的公共利益”展开。从学术溯源看,这一概念最早由学者福柯在20世纪70年代的研究中提出,用以指代国家治理的策略逻辑与实践技艺,而当这一概念落地中国的社会治理土壤,更生长出了极具本土智慧的实践内涵。
前端化的矛盾化解是中国社会治理术的突出优势。传承半个多世纪的“枫桥经验”正是这种“治未病”治理智慧的典型体现:从社区网格员日常入户排查纠纷,到村镇调解室邀请老党员、新乡贤参与矛盾斡旋,大量邻里纠纷、物业矛盾、小微权益争议被化解在萌芽状态,既避免了矛盾升级带来的治理成本损耗,也降低了司法介入对社会关系的撕裂。这种“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思路,本质上是把治理的触点从“事后处置”前移到“事前预防”,用柔性协商替代刚性裁决,是最符合本土社会人情逻辑的治理方法。
数字化的工具赋能为社会治理术提效增能。近年来“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改革,让过去需要跑三五个部门、耗时十几天的证照办理,如今在手机上就能一键完成;智慧城市的智慧安防系统,既可以快速定位走失老人、协助破获小微案件,也能对消防隐患、燃气泄漏等风险提前预警;疫情防控期间的健康码、行程卡系统,更是用极小的成本实现了疫情传播链条的快速溯源,为平衡防控与民生提供了技术支撑。当然,数字治理始终要守住权利边界,当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地、对“过度采集数据”“滥用技术管控”的纠偏,也是在为技术向善保驾护航,避免数字工具异化为扰民的枷锁。
包容化的价值取向让社会治理术拥有了人文温度。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放弃了对流动商贩的“一刀切”清退,转而划定便民疏导点、开放夜间集市,既解决了低收入群体的生计问题,也为城市留住了烟火气;城管、交警等执法部门普遍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首次轻微违法以警告教育替代罚款;政务服务大厅普遍保留人工窗口、推出“适老化服务”,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保留办事通道。这些细节层面的调整,本质上是打破了“治理就是追求整齐划一”的误区,让治理的刚性规则兼顾到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真正实现“治理为了人民”的核心目标。
我们也需要警惕对社会治理术的异化:少数地方把治理技巧当成“驭民工具”,为了管理方便一刀切取缔夜市、随意限制群众正常出行,甚至出现滥用赋码权等突破法治底线的行为,这些都完全背离了社会治理的初衷。说到底,真正的社会治理术从来不是“管出来”的,而是“服务出来”的,它的最高境界从来不是让社会变得“听话”,而是让社会既保持井然的秩序,又拥有蓬勃的活力,让每个群体的诉求都能被看见,每个个体的权益都能被保障,最终建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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