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治理新格局


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路径,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面对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诉求日益多元、风险挑战复杂交织的新形势,必须以系统思维、法治理念、数字赋能和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首先,坚持党建引领是提升治理能力的根本保证。要强化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延伸,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通过“党建带群建”“区域化党建”“网格党建”等机制,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治理方向不偏、力量不散、行动不乱。

其次,夯实基层基础是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支撑。要持续推进“强基工程”,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赋予其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清理“责任甩锅”“任务转嫁”等不合理负担,切实解决“小马拉大车”问题。同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自治制度建设,完善民主协商、议事决策、公开监督机制,保障群众在公共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再次,推动法治、德治、自治融合是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广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化解矛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家风家训的教化作用,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鼓励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激发基层社会的内生动力。

第四,数字技术赋能是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引擎。要加快“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建设统一的基层治理数据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推广智能网格化管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风险预警、精准服务、动态监管,推动治理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发现”转变。同时,注重数字包容,保留线下服务渠道,保障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的便利参与,防止“数字鸿沟”扩大。

最后,以人民为中心是提升治理能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聚焦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等民生关切,畅通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广“枫桥经验”,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通过“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等机制,真正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战略性工程。唯有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才能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坚实社会根基。

本文由AI大模型(电信天翼量子AI云电脑-云智助手-Qwen3-32B)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