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关于开展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专项排查的工作部署,我单位紧扣“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核心目标,对标先进地区治理经验、对照群众急难愁盼诉求,全面梳理近年来社会治理领域工作成效,深入查摆短板漏洞,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落实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们在网格化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创建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仍有明显差距:
一是精准治理颗粒度不足。部门数据壁垒尚未完全打通,综治、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领域数据共享不及时、不全面,基层排查存在重复填表、多头统计问题,治理效率偏低;部分网格存在“虚化”问题,网格员身兼数职、下沉频次不足,对独居老人、困境儿童、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动态摸排存在盲区,部分风险隐患未能第一时间发现。
二是源头治理前瞻性不够。矛盾处置仍以“事后灭火”为主,前置排查、预警研判机制不健全,物业纠纷、劳资矛盾、邻里冲突等常见问题往往到矛盾激化后才介入处置,2023年辖区信访总量中近4成是本可在村社层面提前化解的小额纠纷;对直播电商消费纠纷、外卖骑手权益保障、新型电信诈骗等新业态、新风险的应对滞后,尚未形成常态化管控机制。
三是多元共治参与度不广。治理模式仍以政府单向推动为主,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不畅、激励不足,辖区业委会组建率仅为62%,社会组织参与矛盾调解、养老托育服务的覆盖面不足30%;公共服务供给存在供需错配问题,部分社区老年食堂、托育点的布局未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出现“有的区域闲置、有的区域一床难求”的情况,群众参与治理的意愿不强,普遍存在“治理是政府的事”的认知误区。
四是法治保障支撑力不足。基层执法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一线执法人员仍存在“重处罚、轻引导”的问题,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推广不到位;普法针对性不强,仍以拉横幅、发传单等传统形式为主,针对老年人反诈、青少年权益保护、商户经营法规等精准普法覆盖不足,群众遇事“信访不信法”的情况仍然存在。
二、问题产生的根源剖析
上述问题的产生,既有客观层面的基层权责不对等、治理资源不足等因素,更有主观层面的思想、能力、机制短板:
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政绩观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更愿意抓短时间内能出成效的亮点项目,对需要长期投入的群众动员、风险排查、机制建设等基础性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治理成效的核心标准。
二是能力建设有短板。基层干部治理能力适配性不足,多数干部仍习惯用老经验、老办法应对新问题,对数字化治理、新业态治理等领域的知识储备不足,相关业务培训频次低、针对性弱,难以适配新形势下的治理需求。
三是机制保障有漏洞。考核评价导向存在偏差,现有考核更多看工作完成率、指标达标率,对群众获得感、风险处置前置率等软性指标权重偏低;基层权责不匹配,部分治理事项“责任在街镇、权限在部门”,基层协调成本高、推进难度大,网格员、一线执法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不完善,干事积极性未得到充分调动。
三、下一步整改方向和措施
我们将以此次对照检查为契机,逐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销号清零,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提升精准治理水平。2024年底前完成辖区社会治理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实现风险隐患自动预警、治理任务一键派发;优化网格权责清单,为网格员减负松绑,落实“每日巡格、每周摸排”要求,实现特殊群体、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二是以风险前置为核心,强化源头治理能力。建立“周排查、月研判”风险预警机制,对物业、劳资、婚恋等重点领域矛盾提前介入调解,深化“枫桥经验”本地实践,确保90%以上的矛盾化解在村社一级;成立新业态治理专班,2024年6月底前出台骑手权益保障、直播电商监管等专项制度,补齐新领域治理短板。
三是以多元参与为支撑,构建共治共享格局。建立民情恳谈会、小区议事会等常态化群众参与渠道,2024年底前实现辖区住宅小区业委会覆盖率100%,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托育、矛盾调解等服务,公共服务项目落地前必须开展群众需求调研,切实匹配群众诉求。
四是以基础建设为保障,夯实治理基层根基。全面推广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公示制度;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纠纷;理顺基层权责清单,推动治理权限下沉,完善基层干部激励机制,切实提升一线人员干事积极性。
我们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切实把社会治理效能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辖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