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方向,这一理念深刻把握了社会治理的内在规律,为新时代社会治理实践提供了清晰路径。
以“共建”凝聚多元合力,筑牢社会治理的基础支撑。社会治理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大合唱”。政府作为治理的主导者,需明确自身职能边界,从“大包大揽”转向“引导赋能”,通过制定政策、搭建平台,为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治理创造条件。比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不少地方引入“居民议事+企业参与+政府监管”的模式,由居民提出改造需求,企业提供专业方案,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最终实现“改得好、用得顺、群众满意”的目标。企业则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服务等治理项目,比如互联网企业开发的数字化治理平台,能精准对接群众诉求,提升治理效率。社会组织作为专业力量,可在养老助残、矛盾调解等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短板。而广大群众是治理的主体,通过“邻里守望”“志愿巡逻”等形式,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让治理的根基扎根于基层土壤。
以“共治”深化协商民主,激活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共治的核心是让治理过程充满民主气息,让不同群体的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尊重。基层协商民主是实现共治的重要载体,比如村民议事会、居民听证会、业主委员会等,让群众直接参与公共事务决策。在浙江,“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群众说事、干部解题”的机制,让群众的问题由群众自己商量着解决,既避免了矛盾激化,又增强了群众的治理认同感。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则进一步拓宽了共治渠道,各地推出的“政务服务APP”“社区治理小程序”,让群众能随时提交诉求、参与投票、监督治理过程。比如针对垃圾分类难题,不少社区通过线上投票确定分类方案,线下组建群众监督队,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共治格局,让治理从“单向推动”变为“双向互动”。
以“共享”锚定价值目标,彰显社会治理的民生温度。共建共治的最终目的,是让全体人民共享治理成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共享体现在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上,比如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障网,让无论身处城市还是乡村的群众,都能享受到优质公共服务。共享也体现在平安建设的成果上,“雪亮工程”“智慧安防”的推广,让社会治安防控更加严密,群众的安全感持续提升。更重要的是,共享要聚焦特殊群体的需求,比如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让治理成果惠及每一个人。只有当群众切实感受到治理带来的变化,从“共享成果”中获得实惠,才会更主动地参与共建共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循环。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实践的创新成果,既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又契合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新时代的治理实践中,我们需进一步完善多元主体协同机制,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强化治理成果的普惠性,让社会治理的每一步都贴近民心、顺应民意,最终构建起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8)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