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治理效能的高低从来不是单一指标所能衡量的,而是多重治理目标深度融合、协同发力的综合结果。将平安稳定、民生福祉、公平正义、发展活力这四类核心目标有机融合,既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中国之治”的关键密码。
平安稳定是社会治理的底线目标,是其他所有目标落地的前提。没有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民生改善、公平正义、经济发展都无从谈起。近年来各地推进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公共安全应急响应体系升级,本质上都是在筑牢平安底线,为其他治理目标的实现托底。就像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既守住了辖区平安的基本盘,也避免了矛盾激化影响群众生活、阻碍地方发展,本身就是多目标融合的基层样本。
民生福祉是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是所有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评判治理效能好不好,最终要看群众的日子过得舒不舒心、急难愁盼有没有得到解决。如今不少地方推动治理资源下沉到社区,把“政务服务窗口”搬到群众家门口,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养老托育点位布设、困难群体兜底帮扶等工作,本质上就是将治理过程转化为民生服务过程,让群众在每一项治理举措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也让平安建设、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落到了具体的民生小事上。
公平正义是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是治理效能获得群众认可的核心标尺。如果治理过程存在偏私、规则执行宽严不一,哪怕经济发展再好、表面秩序再稳定,也难以获得群众的真心认同。这些年各地持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搭建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推行矛盾调解公开听证、完善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机制,就是要确保治理规则对所有群体一视同仁,治理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治理结果符合公共利益,让平安建设更有温度、民生福祉更有质感、发展活力更可持续。
发展活力是社会治理的动力目标,是治理体系长久运转的重要支撑。社会治理不是要把社会管“死”,而是要在守好底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激发各类社会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从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社区治理,到为新业态劳动者量身定制权益保障方案、为小微企业简化办事流程,再到健全群众自治机制邀请居民共同参与社区规划、环境整治等公共事务,这些举措既激活了社会内生动力,也为平安建设、民生服务、公平维护提供了更多元的参与主体,让治理从政府的“独角戏”变成全社会的“大合唱”。
这四类目标从来不是相互割裂、非此即彼的,而是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的有机整体。过去一些地方一度存在“重稳定轻民生”“重秩序轻活力”的治理误区,最终反而导致治理成本攀升、效能低下。只有摒弃单一的治理思维,把四类目标统筹起来谋划、融合起来推进,才能实现“1+1>2”的治理效果:在平安稳定的环境中增进民生福祉,在公平正义的导向下激发发展活力,最终以高效能治理支撑高质量发展、护航高品质生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锚定多元融合的治理目标,不断创新治理方式、完善治理机制,让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生机活力,真正实现“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的治理初心。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