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结构深刻调整、利益格局深刻变动的关键发展阶段,群众诉求日益多元多样,对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人性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路径,需要从源头治理、技术赋能、多元协同、民生导向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
坚持重心下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提升治理效能的首要前提是把治理重心落到基层、落到群众身边。要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把网格作为收集民情、化解矛盾的最小单元,建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快速响应机制,同时畅通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小院议事厅等群众参与渠道,让群众的事由群众商量着办,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积累,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如今不少地方推行的“楼栋长”“红色管家”制度,正是把治理触角延伸到每家每户的生动实践,有效降低了矛盾化解的成本,也提升了群众的参与感。
强化数智赋能,让治理更精准更高效。数字技术的发展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全新的可能性,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搭建智慧治理平台,打通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能够实现民情诉求一键上报、问题自动分办派单、进度实时公开可查,既提升了问题处置的效率,也减少了基层的重复性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数智赋能不能陷入“技术至上”的误区,要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特殊群体的使用习惯,保留线下办事窗口、上门服务等传统服务渠道,避免数字鸿沟成为服务群众的障碍,让数字治理的红利真正惠及全体群众。不少城市推出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通过为独居老人配备应急呼叫手环、智能烟感报警器,一旦出现异常就能第一时间通知社区和家属,就是用技术补齐民生短板的典型案例。
推动多元协同,凝聚治理的整体合力。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政府部门的力量难以覆盖所有角落,必须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公众多元参与的治理共同体。要引导行业协会、公益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到特殊群体帮扶、公共服务供给、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中来,鼓励物业、业委会协同开展小区环境整治、邻里关系维护,支持市场主体参与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智慧治理项目开发,让各方力量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形成治理的强大合力。
锚定民生导向,兼顾治理的力度与温度。社会治理的本质是服务人民,衡量治理效能的核心标准永远是群众的满意度。要避免“为治理而治理”的形式主义,不能把维持秩序当成最终目标,而是要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比如针对流动摊贩经营的问题,不一味“一禁了之”,而是因地制宜划定便民疏导点,规范经营标准,既维护了城市秩序,也保障了摊贩的生计和群众的生活便利;在行政执法中推广“柔性执法”“首违不罚”等人性化举措,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兼顾情理,让治理既有刚性约束,也有人文关怀。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唯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治理模式、完善治理体系、凝聚治理共识,才能让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社会根基。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