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传统“单打独斗”式的治理模式已经难以适配复杂多元的社会需求,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命题,更是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首先要构建多元共治的协同格局,激活治理合力。社会治理的主体从来不是政府单方面,要搭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共治体系,打破部门壁垒、层级壁垒:一方面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让基层诉求可以第一时间调动职能部门资源,避免“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治理痛点;另一方面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参与矛盾调解、养老托育、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引导居民通过业委会、居民议事会等渠道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变“政府独唱”为“全社会合唱”,最大限度压缩治理盲区。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以数字化技术为抓手,降低治理成本、提高响应效率。要加快推进数字治理平台的一体化建设,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政务数据、公共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一方面深化“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改革,把社保办理、户籍迁移、营业执照申办等更多民生事项搬到线上,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另一方面推广“接诉即办”“智慧安防”“数字网格”等应用场景,用大数据精准排查矛盾隐患、感知群众需求,比如不少社区通过智能监测设备及时发现独居老人异常、高空抛物隐患,用技术手段把治理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既减少人力消耗,也能大幅提升问题响应速度。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绝大多数矛盾纠纷的发源地,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力、资源、权限向基层下沉,给基层工作人员松绑减负,减少不必要的报表、考核,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在走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同时建立“民情直通”机制,通过板凳会、院坝会、楼栋议事角等接地气的形式,第一时间收集群众的急难愁盼,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从源头减少治理的后续成本。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还要筑牢法治化底线,兼顾治理的温度与力度。治理效能的提升离不开规则的支撑,要完善基层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明确不同主体的权责边界,同时加大基层普法力度,建好用好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引导群众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在执法过程中要避免“一刀切”的刚性执法,对民生领域的轻微违法推行“首违不罚”“柔性劝导”,比如对流动摊贩不直接取缔,而是划定便民疏导点规范经营,既维护公共秩序,也保障群众的生计需求,实现治理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提升治理效能的最终目的,是让群众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迭代治理模式、创新治理方法,就能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根基。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