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改革专项 发改委]


作为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职能部门,发改委牵头推进社会治理改革专项,始终秉持“发展与治理协同、效能与民生并重”的核心思路,跳出“就治理谈治理”的传统路径,把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与经济结构调整、民生保障升级、发展环境优化深度绑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出兼具实效性和普惠性的实施路径。

社会治理改革专项的核心定位,是破解发展过程中衍生的治理痛点,打通发展成果惠及民生的“最后一公里”。发改委在专项推进过程中,始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治理堵点,重点围绕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基层治理要素保障、新业态新领域治理协同三大方向发力。比如针对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小”服务缺口,发改委在安排养老托育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同步将普惠性服务占比、服务质量监管机制等治理指标纳入项目申报门槛,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不仅能补供给短板,更能推动建立“准入有标准、过程有监管、质量有评估”的行业治理体系,实现“投一笔资金、建一批项目、完善一套治理规则”的叠加效应。

为推动专项改革落到实处,发改委构建了“规划引领、要素支撑、部门协同、试点赋能”四位一体的推进机制。在规划层面,将社会治理核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引导地方在发展过程中同步重视治理效能提升;在要素保障层面,近3年来累计安排超1200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基层综合服务中心升级、智慧治理平台建设、新就业群体服务站点布设等治理类项目,同时鼓励地方政府专项债、社会资本参与治理领域项目建设,破解基层治理“没钱干事、没人干事”的痛点;在部门协同层面,牵头建立社会治理改革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联合政法、民政、市监、人社等部门针对平台经济治理、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跨领域问题出台专项政策,避免“部门各管一段”的治理盲区;在试点赋能层面,先后在全国批复38个社会治理改革创新试点地区,赋予地方项目审批、政策创新等自主权,及时总结推广浙江“枫桥经验”数字化升级、江苏“15分钟生活圈”治理、广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典型经验,形成“试点探路、全国复制”的改革传导路径。

截至目前,社会治理改革专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国街道级综合服务中心覆盖率提升至92%,普惠性养老托育床位较2020年增长87%,平台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覆盖超1200万人,群众对社会治理的满意度连续3年保持上升态势。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深化专项改革:一方面进一步向民生刚需领域倾斜资源,聚焦就医、就学、就业等民生痛点,推动治理资源向基层下沉、向流动人口和特殊群体倾斜;另一方面加快推动数字治理体系建设,打通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进一步探索治理效能向发展动能的转化路径,通过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社会稳定预期,进一步释放服务消费潜力、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好治理促好发展、好发展支撑更好治理”的良性循环。

发改委牵头的社会治理改革专项,本质上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治理领域的具体实践,既为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安全稳定的社会底座,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为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之路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支撑。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