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向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渗透,数字治理已成为优化公共服务供给、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其内涵覆盖技术支撑、要素配置、政务服务、生态构建、制度保障多个层面,核心可分为以下五大方面:
第一,公共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安全治理。这是数字治理的底层支撑,主要涵盖两部分内容:一方面是统筹推进算力网络、政务云平台、5G基站、数据共享交换枢纽等通用数字基建的布局,打通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技术壁垒,为跨区域、跨部门的数字化协作提供硬件基础;另一方面是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数据安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机制,防范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筑牢数字治理的安全底线。
第二,数据要素的全生命周期治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治理的核心载体,这一领域的治理覆盖数据采集、存储、流通、交易、应用的全流程:既要明确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标准和范围,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向社会开放,又要规范政企数据流通、数据交易市场的运行规则,明确数据产权、数据收益分配机制,同时还要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做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严厉打击过度采集个人信息、数据黑市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平衡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与安全保护的关系。
第三,数字政务的效能升级与便民治理。这是数字治理在政务服务领域的直接体现,核心是用数字技术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既包括“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服务的数字化落地,也包括智慧应急、智慧城管、智慧环保等治理场景的数字化应用,同时还要重点解决数字鸿沟问题,推进政务服务的适老化、适残化改造,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窗口,避免强制线上办理等数字形式主义,让数字化服务覆盖所有群体。
第四,数字社会生态的多元协同治理。这一领域聚焦数字空间的公共秩序维护和价值引导,核心是构建政府、平台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共治体系:既包括规范平台经济运行,严厉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大数据杀熟等行为,也包括网络内容治理,通过“清朗行动”等专项行动整治网络暴力、虚假信息等不良内容,还包括数字伦理治理,完善算法推荐、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等新技术的伦理审查规则,引导数字技术向善发展。
第五,数字治理的制度规范与能力体系建设。这是数字治理长效运行的保障,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完善数字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体系,填补新技术应用的规则空白;二是提升治理主体的数字素养,对公职人员开展数字技术、数字治理相关培训,提高其数字化履职能力,同时面向公众开展数字素养科普,提升公众对数字风险的识别能力;三是建立数字治理效能评估机制,定期对数字政务服务质量、数据安全防护水平等开展考核评估,动态优化治理规则和服务供给。
总的来看,数字治理的五大方面相互支撑、环环相扣,底层基建是基础、数据要素是核心、政务应用是抓手、生态共治是延伸、制度保障是支撑,共同构成了覆盖技术、要素、场景、规则的完整数字治理体系,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治理支撑。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