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结构深刻调整、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公共服务需求持续升级,对社会治理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命题,也是回应群众期盼、筑牢社会发展稳定根基的必然选择。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要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群众诉求最集中、矛盾最复杂的场域。近年来多地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网格化管理、社区议事厅、民情直通车等机制,让网格员、社区工作者成为群众身边的“服务管家”,小到邻里纠纷、物业矛盾,大到老旧小区改造、公共设施布设,都先听群众意见、就地协调解决,既避免了小矛盾演变成大问题,也让治理更贴合群众的真实需求。疫情防控期间,正是依托严密的基层治理网络,我们才能快速实现精准排查、物资配送,最大限度保障了群众生命安全和日常生活,充分印证了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性。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要以数字技术为治理赋能,兼顾效率与温度。如今,“最多跑一次”改革已经在全国多地落地,政务服务APP让社保办理、医保报销、证照申领等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免去了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城市大脑系统通过大数据研判,可以提前预警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等风险,实现治理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判”转变。值得注意的是,数字化治理不能陷入“技术至上”的误区,近年来各地推出的政务服务适老化改造、线下窗口保留人工通道、为独居老人安装智能监测手环等举措,就是在技术效率之外,补上了人文关怀的短板,让数字化治理的红利覆盖到所有群体。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要构建多元协同的治理格局,突破政府“单打独斗”的局限。社会治理的服务对象是全体群众,治理过程也应当调动各方主体共同参与。如今,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养老、困境儿童帮扶、公益普法等公共服务中,填补了政府服务的空白;不少企业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参与智慧社区、平安城市建设;普通群众也通过“文明实践志愿者”“社会治理随手拍”等渠道,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反诈宣传、公共监督等治理环节,真正实现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建设目标。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要筑牢法治化的治理底线,让治理更有公信力。从完善基层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到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再到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普法活动,只有把治理的全流程都纳入法治框架,才能让治理行为更规范、群众权益更有保障,才能在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共识,从根本上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能。

社会治理的本质是做人的工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最终落脚点,始终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动治理重心下沉、技术赋能、多元协同、法治保障,就一定能构建起更具韧性、更有温度的社会治理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民生基础。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