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切实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建引领、多元参与、源头治理、数字赋能、服务民生”的工作思路,着力破解社会治理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1.短期目标(1-2年):基层治理架构全面理顺,网格治理覆盖率达到100%,民生诉求响应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5%以上,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率达到90%以上,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长期目标(3-5年):建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治理特色模式,群众满意度稳定在95%以上,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多元主体协同联动机制
坚持党建引领核心地位,建立“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五级组织架构,按300-500户或1000人左右标准划定全科网格,配齐配强专兼职网格员。建立“党建+共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驻地单位、居民代表召开议事协商会,共同协商解决小区改造、环境整治、物业服务等民生问题。培育扶持社区志愿服务、矛盾调解、养老托育等各类社会组织,引导下沉机关干部、新乡贤、青年群体参与基层治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
(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周排查、月研判、季复盘”的矛盾隐患排查机制,网格员每周对网格内邻里纠纷、物业矛盾、劳资纠纷等问题开展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同步推进“未诉先办”,对高频诉求、共性问题提前研判、主动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在社区、园区、商圈设立矛盾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调解员,实现一般矛盾不出网格、较大矛盾不出社区、重大矛盾不出街道。
(三)建立数字赋能智慧治理机制
搭建市域社会治理智慧平台,打通综治、民政、城管、信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壁垒,实现“一平台统管、一张网调度”。为网格员配备移动端工作终端,实现问题上报、任务派单、处置反馈、考核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一般民生诉求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办结。加快智慧安防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智能门禁、视频监控、消防预警等设备全覆盖,对独居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建立动态服务台账,通过智能设备及时响应特殊群体需求,提升治理精准度。
(四)健全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重点领域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每季度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建强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必要应急物资,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防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舆情快速响应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处置,及时澄清不实信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优化精准便民公共服务机制
推动政务服务下沉至社区,将社保办理、户籍咨询、老年认证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范围,实现“小事不出社区”。针对一老一小、残障人士、低保家庭等特殊群体建立精准服务台账,定期开展上门义诊、居家养老、课业辅导等志愿服务。统筹建设社区养老驿站、托育点、便民超市、健身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切实提升群众生活便利度。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方案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
完成辖区社会治理底数摸排,完成网格划定、网格员配备、智慧治理平台搭建、各类工作制度制定等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3个月-2年)
全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实施,选取3-5个社区开展试点建设,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域推广,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动态调整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三)巩固提升阶段(2年以后)
全面梳理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治理模式,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治理举措,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街道职责分工,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压实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经费保障
将社会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网格队伍建设、智慧平台运维、社会组织培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治理领域项目,形成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
(三)考核激励
建立健全社会治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群众满意度、诉求办结率、矛盾化解率等作为核心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干部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
(四)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社区宣传栏等各类渠道,广泛宣传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举措和典型经验,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基层治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社会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本方案内容进行细化调整,定期向上级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确保各项机制落到实处。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