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效能是衡量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核心指标之一,直接关系民生福祉、社会安定与发展大局。它不是抽象的考核数字,而是体现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效率里,藏在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成效中,映射在全社会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提升幅度上。
以人民为中心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根本出发点。社会治理的本质是服务人的治理,脱离群众需求谈效能只会沦为空中楼阁。近年来从全国推广的“接诉即办”“民呼我应”改革,到各地社区推行的“问题台账”“销号管理”机制,都是将群众诉求响应率、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评价标准,着力解决物业管理、噪音扰民、出行不便、养老托育等过去长期悬而未决的民生小事。这些看似琐碎的“微成效”,恰恰是社会治理效能最直观、最有温度的体现,真正做到了“治理围着群众转,效能跟着民生走”。
精细化与数字化赋能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随着社会结构日趋复杂、利益诉求更加多元,过去“大水漫灌”式的粗放治理早已难以适配现实需求。当下全国普遍推行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基层划分为数千个微型治理单元,网格员下沉到楼栋、扎根在群众身边,实现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第一现场化解;而智慧安防系统、大数据风险预判平台、特殊群体智能监测设备等数字化工具的普及,更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不仅大幅降低了治理成本,也让治理举措的精准度显著提升。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持久动力。社会治理从来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如今不少地方通过引导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公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事务,搭建群众议事会、邻里圆桌会等协商平台,让群众从“治理对象”变成“治理主体”,许多过去政府单方推进困难的公共事务,在多方协商下很快达成共识、顺利落地。抗疫期间数百万志愿者主动下沉基层、日常参与帮扶特殊群体的公益队伍不断壮大,都印证了只有充分调动多方主体的积极性,才能让治理效能的释放更可持续、更符合群众期待。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各类风险挑战交织叠加,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在不断升级。唯有始终锚定人民需求,持续创新治理方式,不断凝聚共治合力,才能持续释放社会治理的红利,让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筑牢坚实根基。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