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社会关系]


当人工智能从实验室的前沿技术走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传统以“人与人”为核心的社会关系网络正在被重新书写,“人工智能社会关系”作为全新的关系形态,成为数字时代社会运转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与AI的直接关系正在成为社会关系的重要补充。如今不少独居年轻人将AI陪伴机器人当作倾诉情绪的对象,学生借助AI工具完成课业辅导,职场人依靠AI助手处理工作事务,更有用户为虚拟AI主播付费、和AI剧情角色建立长期情感羁绊,这类关系突破了传统社会关系只能建立在自然人之间的边界,也带来了全新的伦理命题:AI是否具备有限的主体资格?用户对AI的情感投入、财产付出是否应该得到相应的权益保障?这些都是现有社会规则尚未完全覆盖的空白领域。

AI作为中间节点,正在深度重构人与人的社会连接逻辑。过去人与人的连接要么依托血缘、地缘的熟人关系,要么依托随机的市场交易、社交互动,而如今,网约车平台的算法匹配司机与乘客,外卖平台的智能调度决定骑手的配送路线和收入,招聘平台的AI简历筛选决定求职者能否获得面试机会,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让兴趣相似的陌生人聚集,AI已经成为人与人之间连接的“隐形中介”。这种重构一方面提升了社会运转的效率,降低了人际连接的成本,另一方面也暗藏风险:算法歧视可能让女性、大龄求职者在招聘环节被提前过滤,大数据杀熟可能让熟客付出更高的交易成本,算法推荐的信息茧房可能加剧群体的观点对立,这些由AI引发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新型社会纠纷的重要来源。

AI与AI的互动关系,也正在成为社会关系网络的延伸部分。随着多智能体技术的发展,不同场景下的AI系统正在形成自主互动的协作网络:智慧电网中的不同AI调度节点自主协调电力分配,电商平台的AI交易机器人自动完成议价、下单的全流程交易,自动驾驶车辆的AI系统相互通信实现车路协同避让,这些AI之间的协作、竞争甚至冲突,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技术运行问题,而是会直接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市场交易秩序,如何为AI之间的互动设定规则,也成为人工智能社会关系治理的全新课题。

良性人工智能社会关系的构建,需要技术、规则、公众素养的三方协同。首先要从制度层面明确人工智能的定位与权责边界,我国陆续出台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等文件,正是在为AI相关的社会关系设定基本规则,明确AI的工具属性,划清AI研发、运营、使用各方的权责;其次要推动技术向善,建立算法公开、算法审计制度,避免算法偏见、算法黑箱对社会公平的侵害,同时加快数字适老化、无障碍改造,让老年群体、残障群体也能享受到AI带来的便利,避免数字鸿沟割裂社会关系;最后要提升公众的数字素养,引导公众理性看待AI的定位,既善用AI提升生活与工作效率,也避免过度依赖AI弱化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情感连接,守住社会关系中最珍贵的人文温度。

归根结底,人工智能社会关系的核心依然是“人”,所有技术的迭代、规则的完善,最终都是为了让人的社会连接更高效、更公平、更温暖,只有始终锚定“以人为本”的核心,才能让人工智能成为构建良性社会关系的助力,而非阻力。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6)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