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压舱石”,是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的进程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筑牢制度根基,让市场主体“有章可循”。法治的首要价值在于确定性和可预期性,这是市场主体安心经营、大胆投资的基本前提。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先要完善顶层设计,以良法促善治。一方面,要系统梳理现有法律法规,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平等准入的制度环境。比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为全国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统一遵循。另一方面,要聚焦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新需求,与时俱进完善法律规范:针对数字经济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数据权益保护,加快补齐立法短板;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破产退出不畅,健全普惠金融法治保障和破产法律体系;针对跨境贸易投资,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制度,落实“内外资一视同仁”原则,让国内外投资者都能感受到稳定的制度预期。
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执法是法治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市场主体最直接的法治体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推动执法从“管理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在监管方式上,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降低市场主体的合规成本;对新业态新经济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给予“试错空间”,鼓励创新创造。在执法尺度上,坚持过罚相当,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清单,避免“一刀切”式执法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同时,加强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执法不公、执法扰民,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市场主体的检验。
强化司法保障,让市场主体“有诉必应”。公正高效的司法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以司法公正筑牢法治信任。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执行难”问题,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打通“查人找物”最后一公里,切实兑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创新驱动的“刚需”,加快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让创新者“敢投入、有回报”。针对外商投资企业,落实《外商投资法》中“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审理涉外商事案件,加强跨境司法协助,消除外资企业的“法治顾虑”。同时,推进司法公开,通过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智慧司法手段,降低企业诉讼成本,让司法服务更便捷、更高效。
畅通互动渠道,让市场主体“发声有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离不开市场主体的参与和监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通过营商环境座谈会、企业家接待日、意见征集直通车等形式,倾听企业诉求,及时解决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堵点难点;设立营商环境监督员,邀请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参与监督,将评价权交给市场主体。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树立合规经营意识,帮助企业建立内部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实现“企业守法经营、政府依法监管”的良性互动。
数字法治赋能,让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数字化时代,法治与数字技术的融合为营商环境优化开辟了新路径。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以数字法治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让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构建智慧监管平台,整合监管数据,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减少重复监管;利用大数据分析营商环境痛点,精准施策,推动问题靶向解决。比如,多地推行的“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智慧税务平台”,大幅压缩了企业开办、纳税申报的时间,切实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它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协同发力,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唯有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定力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始终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不断补齐法治短板、完善法治服务、提升法治效能,才能让法治真正成为营商环境的核心竞争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法治的阳光下蓬勃生长。
本文由AI大模型(Doubao-Seed-1.8)结合行业知识与创新视角深度思考后创作。